中共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通报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州委第五巡察组于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20日对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开展了巡察,2022年1月28日向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吴海以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至今3个月集中整改期已满,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通报如下。
一、已整改问题情况
(一)关于“巡察整改的问题”方面
1. 关于“ 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关于“上轮巡察反馈以后,医院仅对照反馈给班子的问题进行整改,部分反馈给主要负责人的巡察意见未纳入党委总体布局一并整改,经巡察组核实,上轮巡察反馈的34个问题中有4个没有整改、5个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率74%”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州二医院始终站在“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高度认识巡察整改,将整改工作贯穿巡察全过程,积极探索未巡先改、边巡边改、督查整改的全链条闭环管理,确保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最大限度地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促巡促治作用。
巡后台账销号倒逼改,实现巡察整改“见底清零”。强化问题整改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只有严格实行台账销号管理,才能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按照问题类别、主要问题、具体事例、整改措施、责任科室、责任人等具体明细,逐一进行条目式清单化,定期动态更新,严格销号管理,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压实整改责任促“清零”,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检查,提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全面巩固巡察取得的政治成果;严格整改督查促“清零”,对上轮巡察反馈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实施量化评分,坚持定期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对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到位的问题予以销号,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跟踪督查到位,对拒绝或拖延整改等问题实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率达100%。
2.关于“ 思想认识不清、政治站位不够,对巡察反馈问题视而不见”问题。
关于“上轮巡察反馈‘违规公款购买礼品和土特产’‘违规现金发放院领导通讯补贴’‘自立名目发放2012年三基三严理论考试奖励金’‘违规报销高速路超速罚款’问题,至巡察进驻未作整改”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
一是针对违规公款购买礼品和土特产(2013年1月脐橙4.02万元;2013年2月鸡枞油等0.45万元)问题的整改:医院班子成员已于2022年2月出资4.47万元至财务科,彻底整改违规公款购买礼品问题。
二是针对违规现金发放院领导通讯补贴(2012年1月-2017年9月共16.63万元)问题的整改:当事个人已于2022年2月清退资金16.63万元至财务科,彻底整改违规发放领导通讯补贴问题。
三是针对自立明目发放2012年“三基三严”理论考试奖励金(0.72万元)问题的整改:财务科查对2011-2012年关于“三基三严”理论考试所有款项,有两笔:一笔是2012年1月护理部领取2011年三季度理论测验奖励600元;另一笔是2012年6月医务科领取2012年三基技能大赛奖金及考务人员补助6400元,合计7000元。当事个人已于2022年4月清退6200元至财务科。尚未清退资金额800元,系因2名当事人离职后暂时未取得联系,待清退。
四是针对违规报销高速路超速罚款问题的整改:当事人已于2021年6月清退资金1300元至财务科,彻底清退违规报销资金。同时,院办及总务科进一步加强了对车队的管理,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3.关于“ 用力不够,整改作表面文章”问题。
(1)关于“上轮巡察反馈‘人员调入优亲厚友’问题,医院仅提出今后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开展人员补充与空编使用工作,未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针对性整改,也未对任何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建立人员招录、调入管理制度(编制内调入),以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 号)等文件要求,制定《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考核)工作试行办法(试行)》,以规范医院招聘(考核)、编制内调入工作人员。
(2)关于“针对‘设备购置需求论证不充分,未引入竞争机制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问题,医院虽然制定了相关制度、措施,但未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找出问题根源、成因,也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从2018年起,通过医院装备委员会加强设备购置前项目论证工作。设备科分别于2018年2、6、7、10、12月,2019年5、11月,2020年1、4月,2021年12月主持医院医学装备及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会议,对设备购置、新进耗材采购进行可行性论证。
2021年1月28日,医学装备委员会召开医学装备论证会,组织专家对各科2021年购置预算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进行可行性论证。各科主任现场通过PPT对申请购置设备进行论证,专家现场评分,评分结果按学科建设、平台化建设等分类供医院预算委员会及院领导决策参考。最终经院办公会、党委会决定,评分80分以上的设备纳入2021年设备购置预算。通过预算的设备申请购置时,由科室提交购置申请、论证报告,设备科提交院长办公会议题,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提交党委会讨论,党委会讨论通过后由招标办统一招标采购。
2022年3月17日,医院召开2022年一季度医学装备委员会会议,就一季度拟购置设备进行可行性论证。会议以绝大多数票通过设备购置论证,设备购置申请及论证报告提请院长办公会、院党委会讨论。
二是进一步加强设备维修、档案管理及质量控制工作。医院有意向引进设备整体维保项目,提升医院设备购置、管理、质控等的规范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设备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力的督查。
五是2018年至2020年通过院内招标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2020年12月至今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也是通过选择在州财政局备案并经院内比选方式确定。
(3)关于“‘人事管理工作做得较差’问题整改不彻底,医院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混乱状况依然存在,档案清理工作任务繁重”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已严格按照州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凉组通〔2009〕119号)文件要求,完成全院395名(含巡察进驻时未补充完善的195名职工)在编职工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中采取四项措施:一是按照州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凉组通〔2009〕119号)文件要求,完善我院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规范材料收集归档范围,及时收集归档材料,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完整、真实、可靠。二是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本人和其他有关方面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成套材料必须头尾完整,缺少的档案材料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收集补充。
三是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必须在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放入本人档案,一年内整理归档。四是不准将应归档材料据为己有或者拒绝、拖延归档。
(4)关于“‘编外人员聘用随意性较大,部分人员学历不达标’问题,医院虽然清理了部分职称不达标人员,但未正面回应巡察反馈‘部分人员学历不达标’”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建立编外人员招录、管理制度。在原有制度《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人员管理办法》(凉二医〔2013〕24号)、《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新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凉二医〔2019〕125号)文件基础上,拟定《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管理制度(试行)》,以期达到优化医院的人力资源配置,建立和完善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体系,使医院人事招聘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的目的,坚决杜绝编外人员聘用随意性现象。
二是严格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社局等科室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凉府办发〔2015〕18号)文件中规范使用编外人员的规定,规范医院编外人员的使用,把好编外人员使用进口关,确保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巩固措施:一是拟定制度进一步明确编外人员招聘工作中招聘计划的确定程序、编外招聘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流程,严格规定了编外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并在管理制度中明确要求建立编外招聘人员信息档案,完善编外招聘人员的痕迹资料,促进医院编外招聘人员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进程。
二是适时更新编外招聘人员职称变动、工资调整等个人信息,实现人员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化。
三是在《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返聘职工管理暂行办法》(凉二医〔2019〕124号)基础上,修订《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返聘职工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核查医院退休返聘人员情况,切实核准每个退休返聘岗位是否是医院工作的需要,对于确因医院相关工作需要返聘的人员,核准其专业技术级别是否符合工作要求。按照管理流程完成返聘手续并签订《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退休职工返聘协议书》。
(5)关于“‘药品采购、管理、使用及监管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医院依然未引入竞争机制选择药品配送企业”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
一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和落实。2022年2月,拟定《药品采购管理制度》(2022版)。新增《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和实施方案》,在《新药遴选工作制度》中,引入了卫生技术评估和结构合理性评估。同时还增加《带量采购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办法》《拟涨价药品的比选工作流程》等,把医院开展的采购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2021年至今无新药引入。
制定《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医质委〔2022〕10号)、《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医质委〔2022〕11号)、《促排卵药品管理制度》(医质委〔2022〕12号),拟定了相关记录表单,以上药品从药库、药房到临床科室,开展全程环节管理。
2022年3月,根据国家卫健委《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函〔2020〕487号)文件精神,拟定了《抗肿瘤药物管理制度》。更新了药剂科《药品出库管理工作制度》(2022版),进一步完善了对临床科室、临时医疗保障、药品分售在药库领用药品的制度和流程,强化了环节监管。
2022年4月,制定《质子泵抑制剂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医质委〔2022〕19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补充规定(十)》(医质委〔2022〕18号)。
二是加强合理用药培训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2021年3月4日,针对抗肿瘤药物、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以及2021年处方医嘱点评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了全院医师的培训工作。
三是落实引入竞争机制选择药品配送企业。2022年2月第5次院长办公会决议,3月9日第7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药品供应商招标工作方案》。4月1日招标代理公司公示结束,4月22日已经完成对西药和中成药的供应商公开招标工作。
(二)关于“ 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州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关于“医院对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重视不够。按照中央、省、州要求,不能安排单位临聘人员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省、州组织科室已进行多次清理,并要求整改,但医院未对2016年1月派出的编外招聘人员(盐源县盖租乡盖租村任第一书记)进行清理”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
一是医院2016年1月派出的编外招聘人员(盐源县盖租乡盖租村任第一书记)已于2021年6月完成帮扶工作,返回医院。
二是按照《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凉委办发〔2021〕9号)要求,“各帮扶单位要向受扶村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担任第一书记,编制数30人及以上的选派2人”。
三是院属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员聘用制,在编人员基本为专业技术骨干。2021年7月医院派出的2名乡村振兴工作“第一书记”为医院固定聘用职工,均为中共正式党员、年轻优秀干部,可作为医院后备干部进行培养。
(2)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不认真,有走过场现象。查阅资料发现,医技支部7名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检视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脱离实际,相互抄袭,完全相同。临床一支部5名党员主题教育检视剖析材料有明显网络抄袭痕迹,出现‘作为支部书记、派出所长…’‘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及国家XX总局的‘八严禁’和‘十不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管理局党委的安排部署’等与医疗行业和医院工作实际风马牛不相及的表述”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
一是党委约谈医技党支部和大外科党支部书记,要求党支部书记召开支委会,要求对有抄袭行为的12名同志重新撰写材料,并进行党内批评教育处理,举一反三,杜绝发生类似情况。
二是两个党支部对有抄袭行为的12名同志进行谈心谈话,临床第一党支部的5名同志写了检讨书。
三是严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严格党的制度的执行力,对各党支部的工作开展严格的检查。党支部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对工作的检查,再发生类似问题由党支部书记承担主要责任。
(3)关于“违反人才引进要求,限定性别优先。查阅资料发现,医院2018年11月12日院交班会研究‘双选会’事宜的记录中出现‘本科生,男性和本地人员优先’‘优秀的女性还是可以考虑的’等与人社部、教育部等科室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精神相违背的表述”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医院于,2022年4月拟定了《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管理制度(试行)》《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考核)工作试行办法》。文件明确规定:“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男、女享有平等应聘的权利,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女性工作的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聘用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聘用标准。”制度和试行办法拟定出台后,医院已经严格执行,在聘用人员管理使用中性别平等。
2.关于“落实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不坚决,环境污染问题没有得到彻底有效解决”问题。
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提升医院安全管理水平,医院于2022年3月22日对医院历史遗留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分批处置。目前共处置危险化学品1082.3kg、污水淤泥38000kg、血压计45个、甲醛二甲苯空瓶245kg、骨科内固定取出物88.17kg,按规范要求由第三方处置机构中节能(攀枝花)清洁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统一收集并清运。
二是对实习生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实习生须掌握医院废物规范分类,并规范落实。实习生在进入临床前由科教科、护理部组织,院感科对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能进入临床实习。实习生轮转入科室,科室须再次进行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培训并考核,考核合格方能实习。
三是加强实习生的规范管理。护理部按护生实习带教规范,规范落实实习生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操作。临床科室认真落实带教责任,放手不放眼,保障实习生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操作无误。
四是加强督查。护理部对护生医疗废物处理带教管理进行督查,保证医疗废物规范分类处置落实无盲区、无死角。院感科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地督查指导,督促科室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及排除隐患,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日常检查未发现类似情况发生。
(三)关于“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违反财务管理相关规定”问题。
(1)关于“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定点帮扶盐源县盖租乡盖租村、马扎村,2015年2月陆续下派2名第一书记,2018年12月加派2名驻村队员。医院以‘公务用车紧张,无法派车接送,帮扶村不通公共汽车’为由,同意下派人员驾私车往返医院与帮扶点,从2016年2月开始,以每人每月600元标准报销汽油费和过路费,2018年5月,党委会研究决定将标准调整为900元,2020年5月29日党委会研究决定调整为绩效工资发放,按1800元/每月标准执行,违反差旅费实报实销规定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生活工作保障的通知》中关于‘第一书记任职期间,其从原工作单位到派驻村往返交通费用和途中住宿费用,由派驻单位按同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据实予以报销,原则上每月往返不超过4次’的规定”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从2016年2月开始,以每人每月600元报销汽油费和过路费,2018年5月将标准调整为900元,2020年5月29日调整为绩效工资发放,按1800元/每月标准执行,违反差旅费实报实销规定及《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做好第一书记生活工作保障的通知》规定。涉及的2名第一书记、2名驻村队员已经退回违规发放的费用合计183614.06元至财务科。
(2)关于“2016年以来,医院骨科、消化内科等科室违规收取病人陪伴床、遥控器、口服液盒等物品押金,违反了财务管理规定”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的规定及《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和《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7号)“小金库”治理范围“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的相关规定,于2021年1月召开会议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科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病人收取物品押金。各科室已经遵照执行,退还所有物品押金,以后未再发生收取物品押金的情况。财务科作为主管科室,医院纪检监察室、审计科作为监管科室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有此类问题发生,将按私设“小金库”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关于“医疗耗材采购存在风险。查阅资料发现,医院医疗耗材采购主要采取与资质齐全、无不良记录的供货商续签合同的方式进行,未引入竞争机制”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医院党委切实担负起巡察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组织院科两级干部认真学习《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遵守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力的督查。
二是进一步完善医院耗材采购及使用管理制度,包括《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制度》《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制度》《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三是招标采购办2022年4月22日完成了《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配送供应商遴选及医用耗材供应链延伸服务(SPD)项目》的招标工作,招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购销共同。耗材精细化管理模式(SPD)的引进,将提高医院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规范管理水平,使医院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管理上一个新台阶。
四是加强设备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3.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审批流程不规范。医院政府采购未经州级财政科室审批采购预算就自行实施。查阅资料发现,州二医院自2018年开始推行财务预算管理,但2019、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未上报州财政局,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33条‘负有编制科室预算职责的科室在编制下一年财政年度科室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科室汇总。科室预算的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的规定”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医院从2018年开始推行财务预算管理,但未实行全面预算管理,2019年、2020年逐步规范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医院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性质,2019年,政府对财政预算没有强制要求上报,因此医院未报政府采购项目预算。
2020年医院接受巡察后,召集招标采购办、财务科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流程,按照全面预算管理要求在财政一体化平台上按流程进行采购。
针对以上问题,对主办会计、预算会计、财务科科长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责成科室加强对预算工作的相关制度再次学习,杜绝发生类似的错误。
4.关于“信息化建设论证不充分,资金使用存在风险。2019年11月28日,医院实施‘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与扩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2020年9月9日,医院又实施‘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信息系统扩容及改造’项目,两个项目时间间隔不足一年,存在论证不充分,缺乏科学规划的问题。且‘单一来源升级扩容项目’采购预算总价未通过专家论证,程序违规。信息化建设预付款比例过高、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医院实施的两个信息化建设项目预付款均为合同总额的50%,而信息类项目预付款一般不超过30%”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
一是本年度信息化建设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主要有《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医疗便函〔2018〕45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的函》,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2018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的函>》的通知》等文件。
二是信息化建设依据医院发展规划进行,依据2019年3月信息科拟定的《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2021年7月再次修定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并在12月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年会上向各位委员作了汇报。
三是信息化建设实行预算管理,信息科于2021年12月向医院申请2022年度预算总额及分项。
四是完善信息化建设采购管理制度及落实,在采购过程中始终贯彻内控管理。包括预算审批制度、采购申请制度、招标管理制度等。
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第三方专家论证。凡是采用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项目都请第三方专家做了项目论证。
六是2022年度医院信息化建设不涉及单一来源项目,但我们会在将来的信息化建设中严格遵照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聘请第三方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并确定采购预算总价。
(四)关于“ 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问题。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严格,存在考察对象公示时间不足问题”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经过认真查证,2018年-2019年无中层干部提拔任用;按照州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情况,医院认真梳理各批干部选拔相关材料,在2020年3月提拔内科主任、外科主任、医技科科长等10名科级干部时,存在两方面差错:一是本批次干部任前公示时间为3月25日-31日,25日当天下午正式公示,公示时间为4.5个工作日,不满5个工作日。二是考察报告于党委会前已形成并按照要求上会报告,但在会上发现考察报告有个别文字错误,会后进行了修改,工作人员在保存电子文档时错误的将日期误存为修改时间,导致考察材料形成时间晚于党委研究任职的时间。
通过差错暴露出:医院对干部人事相关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提高;人事科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及工作责任心有待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的文书档案有待进一步规范。
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两项问题,对人事科工作人员、人事科副科长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责成科室加强对干部任免工作相关制度再次学习,杜绝发生类似的错误。干部选拔任用的电子、纸质材料均应严格按照要求归档保存,杜绝出现文书材料时间填写、保存错误的情况。干部任前公示时间应为党委会研究决议后的整5个工作日,避免将党委会当天计算为公示时间。医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切实开展好干部人事工作,为医院发展保障干部人才队伍。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推进每一项工作,避免出现纰漏。
(2)关于“重点岗位干部长期不轮岗。医院财务科科长至今未进行轮岗,2019年5月又兼任总会计师,违反《事业单位轮岗管理制度》,存在廉洁风险隐患”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根据《事业单位轮岗管理制度》《中共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医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制度>的通知》(凉二医委〔2019〕39号)文件要求,医院拟定《中共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科级干部调整有关事宜的请示》(凉二医委〔2022〕20号)文件,对财务科科长进行轮岗调整。《中共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同意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科级干部调整的批复》(凉卫党组〔2022〕15号)文件批复同意请示内容。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
(1)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医院个别入党积极分子已吸收为预备党员2个月后才开展政治审查,党委研究吸收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工作也不及时,在无特殊理由情况下,2017年、2018年3次研究党员发展事宜均在支部有关请示上报后超3个月(个别超过6个月)才开展”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
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和《党员发展工作流程》的相关要求,制定下发医院《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化操作》《发展党员工作管理清单》《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党员发展程序及资料完整性复核查核表》,加强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职尽责,做到严谨负责,坚持发展党员标准,严格按照25个流程来发展党员,确保发展的党员符合相关要求。
二是开展专题培训,邀请了州直机关工委专家来医院对全体党员进行培训,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医院下发的相关培训材料。重点是加强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的党建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现场讨论等方式加强对党务队伍的培训,帮助党务干部吃透《细则》精神实质和操作程序,提高党务干部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其次是强化责任意识。在坚持基层党建工作主业的基础上,将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年制定计划、过程跟踪考察、年底总结等方式,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深化思想认识。医院党委和各党支部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是落实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提高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贯彻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把《细则》新规定新要求不折不扣的落实。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求党委办公室和各党支部对发展党员的相关材料严格审查,对党办工作人员、各党支部再次进行提醒谈话,杜绝内容上和程序上再犯类似的错误。
(2)关于“对‘三会一课’认识不到位,存在以业务工作和参加党委活动替代基层组织生活的情况。后勤支部以参加党委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替代支部工作会议,临床二支部以部分党员到喜德县医院开展业务工作、学习活动和参加院党委组织的中心组学习替代支部组织生活”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党的基层组织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医院制定《关于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通知》(凉二医委〔2021〕110号)文件,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完善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党支部履行的责任。围绕遵守党章党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情况细化责任,督促党支部开展好日常工作。
二是提升基层党务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三会一课”的执行主体是基层党务干部,基层党务人员的自身素质和自身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三会一课”质量的好坏。在基层党务人员的选任上要严格筛选,然后要对这些党务干部进行系统培训以提素质。要求党支部书记、支委和党小组组长要不断加强新思想、新知识,新业务的学习,通过党支部书记培训,党务工作骨干培训,提高党务技能和素质。通过自身业务素质的提升,准确理解活动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使“三会一课”活动更加贴近贴紧支部的日常工作,保证使“三会一课”工作扎实高效开展起来,进而保证活动有质有量稳步提高,从而使“三会一课”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抓落实。当前,基层党建生活处于转型发展的新时期,我们必须在秉承优良传统的同时,不断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开展多样化的支部活动,不断拓宽“三会一课”的深度和广度,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改变以往活动单调,枯燥的形式,使党员从被动学转为主动学,要彻底改变刻板、僵硬的管理机制,正确引导党员在“三会一课”中发挥主体作用。“三会一课”在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教育,具有重要作用,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党建工作考核绩效评价体系,坚持落实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党内激励机制,切实保证“三会一课”效能的最大化发挥,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四是强化考核管理。医院党委对党支部加强监督,采取专题与综合、定期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党建工作进行考评,将党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到年底考核。与党支部书记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年度考核时,其党建工作的考核结果将与年底评先评优进行挂钩。对后勤支部、临床二支部等4名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支部作出深刻检查,举一反三,防止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3.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纪检监察机构对自身职能定位不准,‘三转’不落实。存在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的情况”问题。
整改措施和成效:
2020年10月,州纪委监委对医院实行纪检监察派驻制,以强化监督责任。实施纪检监察组派驻后,组内成员3人,纪检监察室于2021年5月成立后,人员全部到任到岗。2020年10月2022年9月,医院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5次调整,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委书记的分工都是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没有分管其他工作。
医院党委、纪委建立“两个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二医院纪检监察组自成立以来,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州纪委工作部署,每年拟定的《凉山州纪委监委派驻凉山州二医院纪检监察组中共凉山州二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凉山州二医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医院抓稳机遇推进全面发展提供坚强保障。2021-2022年,医院按照卫生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22年9月,按照凉山州委清廉凉山创建工作方案和凉山州卫生健康委清廉医院创建方案,拟定了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清廉医院创建工作方案(初稿),待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动员部署会议后,立即开展清廉医院创建各项工作。
4.关于“党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关于“2021年1月,医院以‘同过政治生日’为名,使用党费为全院294名党员每人购置一套价值为52元的活动纪念品茶杯。医院离退休支部长期在开展党组织活动后,使用党费组织党员到定点餐厅就餐,违反了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州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按照州直工委转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问题的答复〉的通知》(凉直工委发〔2017〕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凉直工委发〔2019〕26号)文件要求,医院制定《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凉二医委〔2020〕18号)和《党费管理考核制度考核办法》(凉二医委〔2020〕19号)文件,严格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一是全院294名党员进行个人退费,统一交至财务科,由财务科专人存回医院党费专户。
二是离退休党支部违规使用的党费部分全部由班子成员出资清退至财务账,共计37504元。
三是对相关党办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进一步细化党费使用范围,重点将党费用于培训党员、订阅和购买相关资料设备、表彰先进、补助困难党员以及补助受灾党员等五类事项,最大限度地发挥党费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组织阵地、加大党员培训力度、改善贫困党员生活条件等方面的作用。
四是规范党费收缴和使用。将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的重要内容来抓,督促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认真履行交纳党费的应尽义务,严格准确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医院党委进一步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负总责,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党委办公室、财务科设专人负责,责任和任务具体落实到人。
五是开展专题培训,充分利用“党建月会”、党员培训等形式,对党员进行党费收缴和使用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提高交纳党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明确党费的使用规定。
六是严格对照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党费交纳标准,每年年初对全院党员的党费进行重新核算,精确到分,及时足额缴纳党费。
七是坚持标准,区别对待。一方面,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的规定,必须按照比例收取党费。另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对身体欠佳、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医院党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
八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撰写党费收支情况报告。统一由医院党委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和支出情况进行报告,实现公开化。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大力处置不合格党员。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缴纳党费不足额,且累教不改的,坚决依照党纪条规进行处置,确保党费收缴的严肃性。
九是对党费独立记账,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凉直工委发〔2019〕26号)文件要求,党费使用范围严格限制在上级党组织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由医院党办、财务负责人和党委书记审批后予以支出。规范使用各种财务簿、册、表,工作人员发生变动时,严格履行工作交接制度,列出交接清单。
5.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干部职工管理松散”问题。
(1)关于“医院落实请销假制度及外出报备制度不到位,职工请假、休假由领导口头批准”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健全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规范管理全院职工各类休假。在《凉山州二医院关于规范各种休假管理的规定》(凉二医〔2013〕22号)、《凉山州二医院关于规范职工病事假及劳动纪律的规定》(凉二医〔2013〕23号)文件基础上,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印发《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干部职工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严格干部职工外出请假报告制度。
(2)关于“因私出国报备制度不健全,未严格执行中组部等4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公通字[2003]13号)履行审核、报备程序”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立即整改,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根据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精神和中组部等4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公通字〔2003〕13号)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拟定《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干部职工(含离退休副县级及以上干部<含享受待遇>)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
三、未完成整改问题情况
(一)关于“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担当作为不够”问题。
(1)关于“医院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规定,至巡察进驻,未对2014年4月聘用合同到期 的372名在编人员(2019年4月再次统计为358名)履行合同续签手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未足额给73名已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购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少买时间2-64个月不等,导致职工连续工龄认定出现政策障碍”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我院从2017年至2019年,未及时开展工龄认定、合同续签工作,属历史遗留问题,现我院已建立整改台账,逐一解决。截止目前,已完成历史遗留问题87人的工龄认定及合同续签审核工作。将相关材料报州卫健委和州人社等部门审批,待上级部门批复后即完成该项工作。
2021年11月前已经分批完成了358名在编人员履行合同续签手续,2022年2月已经足额给73名已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补购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少买2-64个月不等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已经补缴,购买费4110866.46元。
合同续签和工龄认定相关工作为医院的常规工作,今后我院将汲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及时与新录用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二是新上编人员转正定级后及时进行工龄认定,在认定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该项工作由专人负责,建立医院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电子台账,每季度进行一次“逾期劳动合同”清理工作,及时续签劳动合同。
责任单位:人事科
责任人:沙涛 人事科副科长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2)关于“医院在办理‘房改房产权证’时主动作为不够,导致办证工作停滞,成为历史遗留问题”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 州二医院位于西昌市健康路31号和124号的家属区系上世纪八十年代修建,房屋陈旧、面积小,是医院职工住房。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2004年根据当时房改政策,在健康苑小区购置一批商品房,将居住在31号和124号的部分职工调整到健康苑小区居住,原住户把相关房产证的手续退回医院;当时医院根据职工的工龄、职称、学历有无住房等综合情况考虑,将腾出的住房安排给另外34户职工居住;新入住户职工按相关规定缴纳了部分房款。
当时2004年左右医院总务科经办人员,由他具体办理职工房产证等相关手续。医院职工将办证手续全部交给了经办人,包括了34户新入住户和12户旧证换新证住户,经办人收取了办证手续并违规收取了部分职工办证费(具体不详),并给职工答复“房产证等正在办理”。但自2005年起,不假外出,长期无法联系,相关办证资料消失;医院寻人未果。2007年7月医院按相关规定将其开除,截至目前仍无法联系。
为了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医院一直积极在为他们办理房产手续,并按州规建局要求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医院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就此事也多次同州规建局领导及相关科室协商解决方法。
2020年5月11户旧证换新证办理完毕,住户均拿到了房产证,还有1户因长期不在西昌资料收集困难,州房改部门手续现已办理完成,现正在办理市房管部门手续。其他34户因无房改资料、情况复杂、时间跨度大、州房改部门已撤销等多种原因至今无法办理;此事涉及到我院34户职工的切身利益,该部分职工多次到我院要求解决,为了化解矛盾,保持社会稳定,我院成立了由总务科牵头,住户代表协助的办证小组,多次到凉山州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进行沟通,按照办理要求已将医院的各项申请、报告、文件交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房管科,2022年2月9日科室工作人员到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房管科对接该34户房产证办理进度,房管科回复,你院因历史遗留下来的34户房改房体量大、不单一,由于我局改制,我科室的部分职能已转交住房保障科,你院的资料已交给住房保障科办理,对接住房保障科,回复说此类问题不止你单位存在,其他单位也存在,现要经州上相关部门出具处理方案后开始着手办理,具体时间不清楚,请耐心等待。
2022年4月7日其中一户的房产证已经办理完成。2022年4月20日到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住房保障科咨询我院34户职工房产证办理进度,住房保障科回复,要等到今年5月底经济适用房收尾工作完成后,开展房改房历史遗留问题的办理工作。
2022年8月16日下午3点10分,我院到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住房保障科咨询我院34户职工房改房房产证办理进度,并再次给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递交了《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关于恳请解决我院部分职工办理房改房不动产证遗留问题的请示》(凉二医〔2022〕108号),住房保障科回复:还未出台相关房改房历史遗留问题补办房产证的政策。
故而,此历史遗留问题还有待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出台相关政策后才能彻底解决。
责任单位:总务科
责任人:海云东 总务科负责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2.关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内容和执行方式不规范。查阅资料发现,医院在政府采购中随意更改招投标实施内容,签订的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内容不一致,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措施和成效:整改通知没有明确以上问题的具体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同时我院从2010年至2021年的所有合同在2022年4月1日被州纪委借阅还未归还,我单位现目前只有招标文件,因此上述存在问题暂时无法对照落实整改。
目前,已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严格执行,2020年4月至今未发生过此类事情。
责任单位:招标采购办
责任人:李顺华 招标采购办小组长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二)关于“ 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问题。
关于“‘三超两乱’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按照州委编办批文,医院有内设机构15个,但医院超范围自行设置科级机构(“非内设科室”)60多个,‘非内设科室’正职按正科级、副职按副科级待遇对待。从80年代至今,医院没有结合社会需求和卫生健康职能发展变化编制机构‘三定方案’”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梳理医院目前内设编制和非内编制科室情况,理顺相关职级待遇。经州委编办审批,核定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事业编制494名。其中,配备正县级领导2名、副县级领导6名,正科级领导19名、副科级领导17名。现医院已使用事业编制397名,配备正县级领导2名、副县级领导4名,正科级领导9名、副科级领导9名。
二是为确保医疗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医院编外招聘623人,由单位自筹资金支付其工资等相关待遇。
三是按照州委编办对医院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配置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拟定《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2022年8月16日经请示州委编办分管事编科,指出事业单位无“三定方案”相关硬性要求,各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及内设机构核定按照州委编办下发的文件执行。我院将在州委编办指导下,严格按照州委编办核定的领导干部职数配备干部。
责任单位:人事科
责任人:沙涛 人事科副科长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
关于“党员管理不规范。医院对所管理党员底数不清,部分党员党组织关系长期不在医院。据了解,部分职工在医院工作期间,以‘医院不好入党’为由,回原籍(多数为村支部)入党,党组织关系至今滞留在原籍,严重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条例》关于‘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规定。6名党员党组织关系长期滞留在户籍或原籍所在地,未按要求转到工作所在地,有的党员组织关系在成都等地,其参加党组织生活的真实性存疑”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以党支部为单位,规范清理,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和管理党员。
二是从严落实党员管理制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根据核查出的相关同志所在科室及时将责任落实到党支部,并与党支部书记、相关同志签订《告知书》,要求支部敦促相关同志提供证明资料,由党办核查并请示上级后,尽快完善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三是从人事科人员信息表中共清理出16名党员,他们的党组织关系仍然滞留在户籍或原籍所在地,未按要求转到工作所在地,医院党委按照上级要求,要求每位同志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每位同志待身份认证党员《证明》(党办统一下发模板)。2.交纳党费情况,2019年-2021年度党费缴纳凭据。3.参加党支部活动记录。核查每位同志与支部保持联系情况,提供2021年度参加党组织生活证明资料。4.前三项材料查核无误后,医院党委办公室向所在党组织发函,调阅党员档案,核查入党材料是否齐全。 截止目前,对16名党员清理已经结束,情况如下:1.夏溪、李昆兰、沙马阿呷木、严成四名同志仅提交党组织所在地的一份证明资料,但仍未将党员档案转至医院,医院将督促相关党组织,以便明确党员身份;2.李锡谦、彭红、徐万玲、威子色、龙晓美、徐乔先、高云、赵梦雅八位同志证明材料不齐,无缴纳党费证明,无参加组织活动证明,经医院党委多次分别催促这八名同志结转党组织关系无果,按照《党章》规定,视为自动脱党;3.肖梦、罗晓兰、张天凤三名同志党员档案已调档至党办,已经确定党员身份,党组织关系已经转接我院党委,编入医院党支部;4.熊月莉同志目前在凉山州残疾人联合会下辖脑瘫中心工作,非我院工作人员。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责 任 人:梁晨 党办负责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4-2193519;电子邮箱:2714703768@qq.com。
中共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