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提供的资料要求:
1、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司法人对授权销售代表签名授权书(注明销售代表的联系电话)
3、授权销售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推荐的产品资料、分项报价函(需注明产品厂商);
5、厂家或代理商可以只对附件中的某一个或者几个系统进行报价。
注:上述所有纸质材料需每页加盖公章于2023年11月28日18:00前发送扫描件至以下邮箱:2904672029@qq.com。
附件1:医保DIP系统
序号 | 名称 | 系统要求 | 数量 |
1 | 医保DIP系统 | 按照《凉山州上线四川省DRG/DIP支付管理子系统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建设医保DIP系统,系统包含病例数据质控、DIP病例分组、DIP病例费用分析、系统集成服务(与病案首页数据集成、与医院HIS系统对接集成、与医保结算清单数据采集集成等)。系统建设须满足国家、省、州对医保DIP相关要求,须满足电子病历四级、三甲医院评审、智慧医院评审等相关要求。 | 1套 |
序号 | 名称 | 系统要求 | 数量 |
1 | 医保智能审核系统 | 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设医保智能审核系统,系统包含医院费用监管、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审核、事后申诉、各类统计分析等功能,包含与医院HIS系统对接集成。系统建设须满足国家、省、州对医保智能审核相关要求,须满足电子病历四级、三甲医院评审、智慧医院评审等相关要求。 | 1套 |
序号 | 名称 | 系统要求 | 数量 |
1 | 医院信息系统对接改造 | 根据《凉山州上线四川省DRG/DIP支付管理子系统工作方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网信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移动支付相关工作的通知》、《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接口对接工作的通知》、《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全州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工作的情况通报》、《凉山州社保局关于开展工伤保险医疗费联网结算接口开发及联网结算测试工作的通知》、《凉山州医保局凉山州卫健委关于印发公立医疗机构上线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接改造内容如下: 1医院信息系统医保DIP局端对接改造; 2医院信息系统医保诊间支付改造。 3医院信息系统医保工伤接口对接; 4医院信息系统医保移动支付接口对接; 5医院信息系统医保处方流转接口对接; 6医院信息系统医保三流合一接口对接; 7医院信息系统医保自助终端及设备接口对接; 8医院信息系统从业人员体检接口对接; 9医院信息系统公安实名就诊接口对接。 |
1套 |
附件4:急诊系统
序号 | 名称 | 系统要求 | 数量 |
1 | 急诊系统 | 按照《四川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关于急诊系统的相关要求建设医院急诊系统,系统包含急诊预检分诊系统、急诊护士工作站系统、急诊医生工作站系统、急诊质量管理系统等,包含与医院HIS系统对接集成。系统建设须满足电子病历四级、三甲医院评审、智慧医院评审等相关要求。 | 1套 |
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14日